一、世间生命观的透视
大千世界,每个生命都免不了终结的一天。“生从何来,死往何去”,成了人类历史上的永恒话题。人们分别从哲学、文学、艺术、宗教、科学等不同领域,提出了异彩纷呈的答案。这里,将其主流归纳为神本、人本、物本、我本四种生命观。
神本的生命观,认为有一个无始终、无内外的宇宙创造者及主宰生命的上帝,以西方基督教最为显著。他们认为上帝是生命存在的本源,并创造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,进而繁衍出人类,同时认为人的一生是赎罪的过程。奥古斯丁曾说:“(天主)负担了我们的死亡,用他充沛的生命消毁了死亡,用雷霆般的声音呼喊我们回到他身边,到他神秘的圣殿中。”告诉我们,现在所做的一切,仅为请上帝谅解,从而回到他的怀抱。这在整个西方中世纪,成为一般人的生命观。
人本的生命观,对于人从何而生、人的特征是什么,依据人类通常的认识,以为生则禀之父母,死则归之天地,除此以外的无须推究。孔子曾在回答生命问题时说: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;未知生,焉知死。”强调了对生的本质认识,是明白生命的关键。对于生命价值的意义,孔子则认为“志士仁人,无求生以害仁;有杀生以成仁”。法家的荀子也说:“人之所欲,生甚矣;人之所恶,死甚矣;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,非不欲生而欲死矣,不可以生而可以死矣。”强调了生对人的重要作用,先知生,才能明白死的道理。可以说,这些看法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本生命认识的主流观念。西方在文艺复兴以后,也渐渐从神本的生命观中独立出来,强调“天赋人权”,主张人生而平等。但丁就曾说:“人的高贵,就其许许多多的成果而言,超过了天使的高贵,虽然天使的高贵,就其统一性而言,是更神圣的。”这是从主张人的创造性、主动性方面,对生命的有限诠释。但他们大多承认天命,对生命何来何去则谈得很少,可以说是对神本生命观不彻底的反对。
物本的生命观,从物质的构成层面来解读生命现象,包括物质、物种、物类三个层面的内容。西方唯物论哲学和近代生物学、医学、心理学即侧重于这种生命观。亚里斯多德曾说:“整个灵魂在人死后继续存在是不可能的。”他认为生命的形式与质料是统一的,具有共在性,人的生命结束后,只能靠同类子孙作为种族的延续存在下去。奥地利著名生物学家贝塔朗菲也认为,生命表现为无数种植物和动物的形态。生命活动的过程,是生物在其组成的物质和能量连续交换中保持自身,它能以活动的方式对外界的影响作出反应。与此同时,他也承认生物学只能陈述其表征或某种规律。也就是说,虽然我们已掌握了某类生命的基因,并可进行体外的人工繁殖,但绝不意味着我们掌握了生命本质的全部,因为生命特别是人的生命还有意识、情感、思维等丰富的精神内涵。而作为心理学家的弗洛伊德,则认为生命是“本能”决定的。现代医学对生命的认识,更侧重从呼吸、血液循环、大脑活动、心脏起博等方面来观察生命现象。这些说法,基本上是以现有生命为对象而作出的结论。他们一般都受到近代生物进化论和唯物论的影响,只承认生命是“自然演化”,其存在“只此一身”,无有前后。
我本的生命观,则重视自我的作用,即以生命意志、自由意志为主。庄子曾说:“乘万化而未始有极,乐不胜计;或谓:物各有一太极,人各有一天地。”不承认有创造宇宙的神,为我本生命观的代表。西方近现代哲学家叔本华也曾说:“生命本身就是满布暗礁和漩涡的海洋。人是最小心翼翼地、千方百计避开这些暗礁和漩涡,尽管他知道自己即令历尽艰辛,使出‘全身解数’而成功地绕过去了,他也正是由此一步一步接近那最后的、整个的、不可避免的船沉海底,并且是直对着这结果驶去,对着死亡驶去。”接着,在尼采“上帝死了”的呼声中,把人类带进了以生命意志为特点的我本生命观的世界。
从佛教缘起论的角度来看,上述看法自有他们的长处,但也有其局限。在佛教而言,人只是六道中的一类,并不代表全部的生命现象。生命是由五蕴构成,其中没有不变的物质存在,又不同于物本的认识。同时,生命是因与缘和合作用的现象,没有不变的真我存在,所以非神本。而“我”也是精神与物质构成的暂时生命现象,也无不变的“我”。对此,太虚大师也曾从人生观角度分析说,这样的认识“皆有所是,亦皆有所非”,“为人间的安乐计,则人本的、神本的人生观为较可;为理性的真实计,则物本的、我本的人生观较可”。这四种观点,对于生命的认识皆有一定启发作用,但须有抉择地进行甄别。因为生命现象十分复杂,一般人仅能从个人有限的知识和理性出发去认识,所以产生了许多困惑。有些人在错误生命观的影响下,不惜伤害他人生命,做出对社会、对人类不利的事情;也有人因此追求物质至上,信奉享乐主义、拜金主义;还有人形成了个人主义、虚无主义的生命观,由此走向狂妄自大或消极自弃的人生歧途。佛教认为,对于生命的正确认识,从社会的角度而言,关系到人类和平共处、共同发展的重大问题;从个人方面说,也涉及个体生命能否发挥自身积极作用,获得智慧,得到从痛苦中解脱的幸福。以下,我想从佛教对生命的启示,来谈谈生命的意义。
二、佛教生命观的本质
佛教生命观揭示,现存生命以五蕴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)和合为特征,精神(受、想、行、识)与物质(色)的互动,是生命存在的必要条件。当五蕴离散时,并没有一个常存不变的真我存在,而以业识的形式流转,这是它与有神宗教的区别所在。如佛陀所说:“诸比丘!色有故,色事起,色系著,色见我,令众生无明所盖,爱系其首,长道驱驰,生死轮回,生死流转;受、想、行、识亦复如是。”当我们执著物质的身体或精神是我,就构成生死流转的动因。佛教认为,在生命自生至死的持续过程中,由寿(生命存在所依的物质部分)、暖(体温)与识(精神)和合,为其存在形式。寿维持暖与识;暖与识亦维持着寿,三者相互依存以延续生命,此时的生命被称为“本有”。当一期生命临终时,寿、暖、识分散,执持生命的识与肉体脱离,就从本有进入死有状态。而此期生命结束,到再次投生前的存在叫做中有。下一次的投生则为生有。
在生命流转中,推动其不断投生的就是业力,这是有情以前善恶行为所积存下来的力量。在无常无我的身心活动中,生命是不常不断的。我们所做的一切虽已过去,但并不等于没有,它转化为动能而不失。等到现有生命变坏时,存在的动能──业力,就引发并形成新的身心活动。此依业而有的流转,并无主体的我,也不是现存生命体上所显示的假我(此指世间一般人所称我的代名,佛教并不否认它的暂时存在)。佛陀曾说:“有一种见,如是如是说:命则是身;复有如是见:命异身异;又作是说:色(受、想、行、识)是我,无二无异,长存不变。”这也是佛教对印度当时“真我轮回说”的批驳,从而形成佛教生命观的特质。
关于生命如何流转,佛教以“缘起论”为其本质;以十二“缘生法”作为流转过程的诠释。佛陀曾说:“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:谓缘无明有行,乃至生老病死,忧悲恼苦集。所谓此无故彼无,此灭故彼灭:谓无明灭则行灭,乃至生老病死,忧悲恼苦灭。”说明生命现象以无明(长久积累的烦恼与业)为始,以行(造作诸业)为助缘,从而形成新的生命(识);业识投胎之后,与肉体和合而成名色(只有胎形);到胎儿长成眼等六根成人形时为六入。出生之后,因为与外在环境的接触(触),而生起种种感受(受),并对感受产生苦乐分别而有爱欲生起(爱)。又因对爱执着不舍,而有追求之行为(取),由此生成新的业因,招感未来果报(有)。接着,有将来五蕴和合之生命体(生)的产生,并有新的生死(老死)。以上十二支,以起惑、造业、受生三个层次,说明生命的延续过程,并生成缘起的、周而复始的因果链。
但是,佛教的缘起生命观,并不以说明生命的流转过程为满足。佛陀更告诫弟子们要正见缘起,不能于此产生执著:“多闻圣弟子,于此因缘法,缘生法,正知善见,不求前际(前生),言:我过去世若有若无,我过去世何等类,我过去世何如;不求后际(后世),我于当来世为有,为无?”我们必须于“因缘法、缘生法,如实正知,善见善觉,善修善入”,不在过、未两世的理论说明上纠缠,才能最终解脱生死,不为烦恼痛苦所逼,这是佛教生命观的重要特征。
三、佛教生命观的特点
由佛教“缘起”的生命观为基础,我们可以深入发掘出佛教生命观的诸多特点,如珍视人生、生命平等、趋善进化、终极解脱等。这为当代人应如何认识自己及一切生命现象指明了道路;为树立新的人生观、价值观找到了契机。
佛教生命观要求我们珍视人生。在缘起的生命观中,个体生命由于所造善恶业的差别,故招感不同的果报。佛教以六道来说明生命的存在形式,即地狱、饿鬼、畜生、阿修罗、人、天。生命就在此六道中,不停地生此死彼,了无出期。人生在六道中的特胜,印顺法师曾进行了总结。一、从所处的环境说,生在三恶道的众生,因所受苦难太深且没有间歇,所以无暇旁顾,更何况修学佛法;阿修罗道因嗔心太重,一生大多数时间都在与天争斗,没有时间学习善法;天道则因各种诱人欲望太多,只顾享乐去了,所以也没有时间修行。只有人间苦乐参半,所以能知苦、厌苦,常思从痛苦中脱离出来。
二、从心行上说,与其它生命比较,人类具有惭愧之心,能由此止恶行善。三、从智慧上说,三恶道众生少有智慧,只有人类能运用思维去改善生存环境,并通过修行证得出世智慧。四、从精神上讲,人类有坚强的意志,能克服困难、忍受种种逆境而实现目标。总之,人道的殊胜非其它生命所能比,所以佛教非常重视人生的作用。佛陀曾将人生的珍贵比喻为:“盲龟浮木,虽复差违,或复相得;愚痴凡夫漂流五趣,暂复人身,甚难于彼。”人生之难得,比瞎眼乌龟碰到飘浮于大海中的木头上的孔还要难。
但是,佛教要求我们重视人生的目的,是让我们珍惜此身,用于修学善法、求证解脱。佛陀一再告诫弟子们:“于四圣谛(苦、集、灭、道),当未无间等者,当勤方便,起增上欲,学无间等。”珍视人生的生命观,也是对于那些消极厌世者的警示。佛陀告诉我们,在没有求得解脱、真正出离之时,绝不可自暴自弃,甚至自残生命,草草了结此生。尽管现世可能因种种原因而处于痛苦中,但没有哪一种苦,比得不到人生而流转生死更苦。
佛教生命观告诉我们,一切生命是平等的。缘起论的真谛,即在于它的平等性。因为缘起法的核心,正在于破除我们对自性的执着,从而获得无自性的生命观。所以,众生是平等、没有差别的。印顺法师总结说,从缘起法而深入到底里,即通达一切法的无自性,而体现平等一如的法性。这一味平等的法性,不是神,不是属此属彼,是缘起法的本性。从这去了达缘起法时,不再单是相依相成的关切,而是进一步的无二无别的平等。大乘法说:众生与佛平等,一切众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性,这都从这法性平等的现观中得来。
在平等的生命观中,我们对待自己以外的一切生命时,并没有任何优越感。现有的名利地位,甚至文化上的差异都只是暂时的。我们不能因此去鄙视、甚至敌视其它众生,这是避免战争的最终源头。平等的生命观也告诉我们,人类没有权力为满足自己的生活,任意剥夺动物的生命。我们只有慈爱一切生命,才能真正有益于自己的生命。
缘起的生命观,让我们寻找到生死的起因并从根本予以破除,从而得到积极、向上的生命。佛陀曾说:“独一静处,专精禅思,作如是念,一切世间皆入生死,自生自熟,自灭自没。”要求弟子们于缘起法上认真观察,自然不受生死之后有苦,侧重于断除个人的烦恼而言。但缘于法性平等之大乘四宏誓愿,则进一步表达了积极关心众生的生命态度。佛陀在《法华经》中告诉我们:“我本立誓愿,欲令一切众,如我等无异。”这也是大乘菩提心的根本内涵。
在大乘佛教中,常以十法界来说明生命的呈现形式。其中,解脱世间烦恼痛苦的为四圣:声闻、缘觉、菩萨、佛;流转世间的为六凡:天、人、阿修罗、饿鬼、畜生、地狱。修学佛法,就是让我们从恶道向善道上升,再由世间善道升到解脱烦恼的出世解脱道,并进一步修学大乘而最终成佛。从中可以看出,佛教的生命观也体现了“进化”的思想。但这种进化与世间物种进化是不同的,它表达了一种在积极利他中求证最高解脱的思想内核。所以,在佛教历史上,才出现了很多高僧为法舍身的壮举。法显西行求法,经历了“唯以死人枯骨为标帜”的苦难;玄奘西行途中,亦立志“为求大法,发趣西方……纵死中途,非所悔也”;鉴真东渡日本弘法前,同样表明了“为是法事也,何惜生命”的心迹。大德们的这种精神,正是佛教生命观的积极表率。由此可见,长期以来人们认为佛教消极厌世的看法,确实值得商榷和重新审视。
总之,佛教以缘起思想为内核的生命观,表达了珍视人生、生命平等和积极进化的理念,为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奠定了基础;对当前世间“物本”生命观所导致的拜物主义、享乐主义、个人主义思潮,是一剂很好的清洗良方;而对于当今盛行的自杀现象,也提出了明确的忠告,充分展示了佛教生命观积极的现实意义。